2018年4月18日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张岑等40人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。上述被告人系公安机关2016年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,其中5名被告人为台湾居民。
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:被告人张岑等40人于2014年9月至11月间,先后在肯尼亚共和国境内参加诈骗犯罪组织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语音群呼,冒充医保局、公安局及检察院工作人员等身份,虚构被害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虚假事实,以需要接受审查、资产保全等为名,先后骗取陈某、赵某某等20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22万余元。
案件办理过程中,司法机关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。3名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律师,对于其余37名被告人,法院在充分征求其意见的基础上,通知北京市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。
庭审过程中,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,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。法庭调查阶段,公诉机关运用电子示证等形式进行了证据展示,出示了电子数据、书证、被害人陈述等证据,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一一发表了质证意见。法庭辩论阶段,40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表示无异议。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犯罪金额认定、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等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。
最后陈述阶段,40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、悔罪,部分被告人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。部分被告人的亲属、人大代表、台胞代表、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。
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,择期宣判。
文/本报记者 李铁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