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,要求深入整治公职人员勾结“黑中介”违纪问题,扩大集中整治范围,突出集中整治重点,实现从省直到市(地)和县(市、区)的全面覆盖。
据悉,去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公职人员勾结“黑中介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,各市(地)纪委监委和省直相关部门查处了一批公职人员违纪行为,问责了一批监管部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,人民群众办事环境得到初步改善。
在去年对住建、公安交管、工商、人社等4个系统开展重点整治的基础上,今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将范围扩大到所有具有行政审批、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。重点围绕3方面开展集中整治:一是公职人员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、资质认定等业务过程中,为社会中介人员揽业务、办快件、违规操作,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;二是公职人员在办理行政处罚、事故处理等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,暗箱操作、弄虚作假、滥用职权,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;三是公职人员在办理登记认证等业务过程中,帮助有利益关联的社会中介人员进行有偿代理,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。
今年,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盯住服务大厅、办事窗口,紧盯公职人员与“黑中介”相互勾结、非法牟利的隐形变异新形式,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通过现场追踪、模拟办事、暗访群众、倒查台账等方式,开展点对点、常态化抽查检查,严格规范公职人员履职行为。坚持对公职人员勾结“黑中介”违纪问题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。严肃追责问责,对整改不力、敷衍塞责的单位约谈倒查,对群众反映强烈、影响恶劣的问题直查快办,严肃问责,决不姑息。(记者 方圆)
《 人民日报 》( 2018年04月19日 11 版)